学生资助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 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我省辖内;

2.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3. 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我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 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

4.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 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为全日制本专科 学生每人每年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16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

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三、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

一) 贷款受理时间:7月15日一 10月20 0;

二) 贷款申请方式:

1. 网络申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https://eloans.ahrcu.com/stu/);

2. 学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近农村商业银行 的营业网点申请。

三) 首次贷款(含在校生和大学录取新生)申请手续:

1.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 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本人学生证 复印件)。


3. 借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 明;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供审核。

注: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他近亲属。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学生为孤儿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不提供共同借款人。

四)续贷(在校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 分学年发放”的办法。借款学生首次办贷与经办银行现场签订贷款合同后,本学历阶段(在读的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的往后学年续贷时,可以直接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续贷。

五)贷款发放

贷款银行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含划款委托授权),学生持贷款申请回执到校报到后,经高校审核,贷款银行将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转至高校指定账户。

六)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毕业后5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结束后,借款学生可以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四、特别提醒

1.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96669客服电话咨询,也可以 联系当地农村商业银行;

2. 学生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 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 同要素,并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3. 学生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携带用款回执单,用款回 执单可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系统打印或向经办银行索取;

4. 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5. 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6. 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