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来源: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 学生处团委 发表时间:2014-04-04
关于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学生安全工作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近期学生管理工作常规检查的结果显示,学生课堂出勤率不高,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明火的现象频频出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盗窃事件也是时有发生。为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全院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就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各系要制定系主任、辅导员查寝室制度。系主任每周至少查寝室二次,辅导员至少每日查寝室一次,并认真填写《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宿舍日常检查表》(附件1)。
二、各系对学生安全工作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对违纪学生绝不姑息。若因包容袒护违纪学生而造成的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三、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现对宿舍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再次补充强调如下:
1、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大功率电器,如:电吹风、热得快、电热毯、电热杯、电饭煲、电炒锅及其他未经批准使用的电器。
2、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存放明火器具,如:酒精炉、煤炉、电炉、液化气灶、蜡烛及其他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品。
3、学生宿舍禁止出现私拉乱接电线、安装插座等违章用电现象,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电线、插头等。学生在离开宿舍无人时,必须关闭室内所有的照明和电源,并进行仔细的检查后方可离开,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及教学区内吸烟、酗酒、赌博,更不得乱扔烟头、酒瓶及其它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
5、住宿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出入宿舍时要随手关锁门,不要随便将宿舍的钥匙借给他人。
6、学生带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进入宿舍时,须及时在系部辅导员处详细登记。凡是没有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出现丢失后,影响查找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有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的学生必须加装保险箱,离开宿舍时要将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放入保险箱(含午休和晚上休息时间),不得随意将其放在桌面上或宿舍内其它地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学生须与班级签订贵重物品个人保管承诺书(附件2)。
四、为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保证学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进一步创建优良学风,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4年4月10日开始对学生宿舍限时断网(教学区域暂后执行)。每周日至周四(节假日除外)23:00后学生宿舍区中断有线和无线网络,次日7:00恢复。如遇作息时间调整或节假日调课情况,断网时间将作相应调整。总务处要建立相关制度,责任到人,按规定时间开放或关闭网络。
各系要教育学生中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楼长、寝室长要从自我做起,确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对违反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要给予批评指正。院相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望全体学生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共同努力创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